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,面向全国招聘以下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:
一、招聘岗位、对象及条件
(一)放疗科学科带头人、业务骨干各1名
1.医学硕士及以上学历;
2.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,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、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;
3.学科带头人:具有主任医师资格,硕博导优先。年龄50岁以下,特别优秀的,可适当放宽条件。
4.业务骨干:具有主治或副主任医师资格,年龄45岁以下。
(二)重症监护学科带头人、业务骨干各1名
1.医学博士;
2.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,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、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;
3.具有三甲医院重症监护、急救科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。
4.学科带头人:具有主任医师资格,硕博导优先。年龄50岁以下,特别优秀的,可适当放宽条件。
5.业务骨干:具有主治或副主任医师资格,年龄45岁以下。
(三)特检科学科带头人、业务骨干各1名
1.硕士及以上学历。
2.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,从事超声诊断专业。在心超方面有擅长的,可优先考虑;
3.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,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、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;
4.年龄4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,可适当放宽条件。
(四)护理学科带头人1名
1.副主任护师及以上职称;
2.护理本科及以上学历,硕博导优先。
3.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,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、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;
4.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;特别优秀的,可适当放宽条件。
(五)麻醉科业务骨干1名
1.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;
2.麻醉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;
3.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,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、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;
4.年龄45岁以下,特别优秀的,可适当放宽条件。
(六)中医科业务骨干1名
1.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;
2.医学硕士及以上学历;
3.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,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、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;
4.年龄45岁以下,特别优秀的,可适当放宽条件。
(七)肿瘤科业务骨干1名
1.研究生学历,博士学位;
2.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;
3.独立工作能力较强,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、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;
4.年龄45岁以下。
(八)心内科业务骨干1名
1.研究生学历,博士学位;
2.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;
3.独立工作能力较强,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、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;
4.年龄40岁以下,特别优秀的,可适当放宽条件。
二、招聘方式
1.报名时间:2011年11月1日-2012年6月30日,招聘数额满为止。
2.报名方式: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个人简历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职称资格证书、执业证书、身份证、代表性科研成果等材料复印件发至上海市肺科医院人事科(应聘材料恕不退还)。
3.资格审查:上海市肺科医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,符合条件的人员将会收到面试通知。
4.面试: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。
5.面试通过且体检合格者,予以录用。
三、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
上述人员一经录用,其工资、奖金、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。
四、联系方式
单位地址:上海市政民路507号邮编:200433
联系方式:上海市肺科医院人事科65111879,65115006*1032
E-mail:fkyyhr@gmail.com